近年来,昌乐县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农民工工作,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建立“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工三项行动,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
一是建设规范农民工服务平台,促进农民工有序就业。按照《关于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农贸城市场规划建设了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农民工零工市场和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了全方位服务窗口,并配备设备,为务工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各镇(街、区)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所,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
二是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县人力资源市场和镇(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为依托,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沟通的三级转移服务网络,实现了就业服务进村入户。完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投入资金为各镇(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和83个社区就业服务窗口统一配置了微机等设备,统一安装了山东省公共就业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了县、镇、村三级就业信息联网。同时在互联网建起了“昌乐县技能人才就业网”,为农民工求职和企业招聘开辟了新的网络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网上直报、网上考核。
三是扎实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不断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实施技能提升计划。积极开展引导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同时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要求,对劳动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宝石加工、塑料、电气焊等专业的培训,提高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开展创业培训,把创业指导引入转业转岗培训工作中,实现创业培训与就业培训同步进行。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延伸到进城创业的农民工身上,实现了扶智与扶资相结合。
四是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昌乐县建立了就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并将就业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强化监督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全市率先成立“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落实担保资金1171万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昌乐支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长期放贷协议,形成了从申报、审核到担保放款的良好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为265名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贷款4246万元,带动950名农民工就业。积极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96.33万元,其中:落实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21.93万元,为187名农民工提供社保补贴165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8.2万元。
五是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畅通农民工进城 “绿色通道”。制定鼓励农民由一产向二三产转移、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措施,并积极协调公安、教育和卫生等有关部门,逐步清理清除歧视农民工的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就医、户口迁移等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将进城务工人员作为社会保险扩面的重点,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并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企业依法为其招用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同保险的平等待遇。同时,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并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监测,保持农民工就业形势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