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直机关(单位)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及数量
潍坊市直部门(单位)共遴选工作人员68名,具体遴选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
我市各县市区、镇街机关(单位)在编在职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包括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的,须是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45号)有关要求(详见附件5)。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乡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还须具有2年以上镇街机关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9、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6、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不满5年报考事业单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9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①从潍坊组工网站(http://www.wfzzb.cn)“通知公告”栏或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dwfhrss.gov.cn)、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frsks.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附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大小不超过20KB。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④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身份证明。
⑤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需提供县市区(开发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的担任科级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⑥《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填写,详见附件4)。
⑦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参照有关规定,每位报考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时直接交给用人单位)。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低于5:1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被取消职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5日,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0月12日8:30至10月14日17:00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原则上按照比遴选职位多1人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除外)。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单位)全面负责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同一职位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要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等部门意见。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由遴选机关直接取消其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党组(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集体确定初步录(聘)用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在原工作单位和市直遴选部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因存在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2016年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2.《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用人单位填写)
4.《报考诚信承诺书》
5.《证明材料说明》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
附件1:2016年潍坊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doc
附件2:《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证明材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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